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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加强灾害应对体系和能力建设
加强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控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定西、甘南、临夏等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加强与黄河流域沿线省区防灾减灾救灾合作交流,建设黄河干支流应急响应与防灾减灾联合调度平台,形成流域防灾减灾合作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抢险应急、工程科技等综合能力建设。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加快推进国家卫星减灾西北(兰州)分中心建设,运用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强化对水文、气象、地质、雨情、旱情等状态的动态监测科学分析,搭建综合数字化平台,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共享。在流域范围内逐步建立从城市到乡村的多灾种防灾、抗灾、减灾应对体系。做好城市高层建筑消防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防灾科学技术研究,利用新媒体等手段进行防灾抗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层指挥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实战化协同演练。
第十三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综合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甘肃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水平。
第一节 完善流域管理体系
健全覆盖甘肃省黄河流域所有河湖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体系。加强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流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处理能力。构建甘肃省黄河全流域生态质量监测一张网,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服务能力,实现重点水域水质自动监测预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惩戒,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重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长效机制。
第二节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纵向与横向、补偿与赔偿、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黄河上游生态产品实现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对我省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大对我省黄河、祁连山水源涵养区与渭河源区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黄河上游干流和主要支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推进以水质和水量为考核目标的黄河干流、渭河、泾河等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组织玛曲、迭部、卓尼、天祝、肃南5个县开展生态补偿综合试点。在甘南、祁连山和渭河源等重要水源涵养区,以及陇中陇东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选择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实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逐步推进综合生态补偿标准化、实用化。总结兰州市、平凉市工业园区排污权交易试点经验,进一步拓展试点范围,在祁连山地区积极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积极推动森林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支持白银市“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创新试验区”建设。实行更加严格的黄河上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托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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