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质量监督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青海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时间:2011-05-28 14:15:34   作者: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5月27日,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拉开帷幕。省、西宁市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部门和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了西宁主会场“集中宣传日”的现场宣传活动。副省长马顺清在活动现场进行巡视指导。

    据悉,本次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贯彻《食品安全法》,严打非法添加,确保生命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是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实物、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公布投诉电话、树立行业形象等形式,广泛开展公众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介绍假劣食品鉴别和日常米、面、油、奶、蔬菜、肉类等食品安全消费常识。宣传月活动期间,还将开展相关活动,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牧区,并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食品。

    马顺清指出,食品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进一步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努力构建和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一切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要重拳出击,毫不手软,严厉打击。加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努力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作者:李欣 祁泽宏)

 

主办单位: 甘肃工合质量信用评价中心 甘肃省工业合作协会 备案号:陇ICP备17004427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905号

联系电话:0931-4128982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统办一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