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编 物权
- ▪ 第三编 合同
- ▪ 第四编 人格权
- ▪ 第五编 婚姻家庭
- ▪ 第六编 继承
- ▪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 附则
- 3 司法解释
- 4 首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经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 (试拟稿)。后因“ 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77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