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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四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点

时间:2014-09-11 15:39:18   作者: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甘工商企字【20146
各市、州工商局,东风场区、甘肃矿区工商局:
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目标,立足登记管理职能,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甘肃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准确把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让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
2、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引导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甘肃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做好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的抽查工作。
3、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按照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4、简化名称登记手续。全省企业名称实行网上远程核准。自201441日起,社会公众、企业申请冠“甘肃”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含核准后名称调整),经省工商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向登记注册的市州或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近属地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中字号、行业用语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使用的,均允许企业使用。
5、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经营场所“一址多照”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据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指导意见》(甘工商发〔201447号)的要求,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登记条件,加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
6、加快构建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托企业法人甘肃信息资源库,构建甘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信息的采集,有序推进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公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加强公示系统管理,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为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二、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7、促进国企改革工作指导全省工商系统做好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以深化国企改革为动力,加快股份制公司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制,对大型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组建企业集团等提供政策指导和优质登记服务。
8、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同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结合起来,引进民间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继续抓好全省范围内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指导全省工商系统搞好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9、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服务农村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工商市字〔201416号),积极推动农村市场主体增强活力,促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种子(种苗)企业兼并重组,积极促进农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种养大户、种子(种苗)企业、科技型农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着力培养农村市场新型经营主体,大力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潜能释放。
10、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见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4号)要求,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采    培育再制造服务产业,培育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登记便利。
11、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大力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培育大型骨干文化企业,支持文化龙头企业资源整合;配合地方政府部门探索完善文化企业出资人制度,促进全省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
12、促进创新驱动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服务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为科技型创新型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提供便利,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好承接产业转移服务工作。
13、促进循环经济和开发区发展。加大对全省7个循环经济基地、36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企业培育力度,为开发区企业营造宽松投融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基地、开发区产业优化,完善开发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职能,开通“3341”项目工程绿色通道,为循环经济基地、开发区提供精细化、规范化登记咨询和指导。
14、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全省系统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新时期企业登记管理价值目标和功能定位,创新登记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做好“先照后证”改革准备工作,完善企业登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登记管理服务效能。
三、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
15、强化甘肃企业登记网服务功能。优化“网上注册登记大厅”功能,凡是能够通过网上进行的审批事项,一律在网上办理,提供“快捷式”服务、“模版式”服务,努力使甘肃企业登记网栏目更全、内容更新、服务更优,把甘肃企业登记网打造成便捷高效、为民服务的“网上注册登记大厅”。
16、强化市场主体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全省系统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要深入挖掘企业登记管理信息蕴含的丰富经济社会管理价值,开展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关系研究,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提高市场主体信息透明度。
17、强化企业登记管理基础性工作。全面加强企业登记管理数据质量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质量和更新效率;抓好企业登记材料的整理及建档、电子档案和档案室建设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开展企业档案评比验收,促进企业登记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做好企业登记数据清理工作。
四、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18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按照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19、进一步推进“黑名单”管理应用。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加强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的监管约束,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20、依法监管股东(发起人)出资行为。201431日起,要通过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或者抽查等方式,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发起人)缴付出资的信息公示情况予以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
21、规范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经营行为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函》和《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银监发〔201348)要求,对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或违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对公司名称予以规范,标明其行业或经营特点,切实规范市场秩序,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
2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综合运用企业登记管理执法手段,积极参与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依法开展打非治违、高危行业、煤矿企业整顿关闭等专项整治工作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全省有关部门把好对外劳务合作市场主体准入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参与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工作,配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相关企业的变更、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力求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
23、严格落实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严格落实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加强对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的基础上,探索明确、简单、规范的登记申请事务实行“独任登记制”,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能,营造良好的创业办事环境。
24、做好干部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全省企业登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要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培训,搞好政策解读、业务测试和模拟演练,登记人员必须熟知改革的每一项内容;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办事窗口等各种媒介,做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意义和股东出资责任。
五、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25、深入推进“文明服务窗口”建设工作。依据省局《关于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明服务窗口”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办法》,深化“文明服务窗口”建设攻坚活动,提升窗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程度,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效能,对全省工商系统窗口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力争在今年全面完成验收工作。
26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按照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工商人字[2013] 209号)要求,引导和激励全省企业登记管理人员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开展以青年岗位创优、创效、创新为主要手段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创青年文明号,不断提高企业登记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和监管执法水平,树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青年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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