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有关企业(组织):
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省政府质量奖)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设立的我省质量领域的最高奖励,授予在甘肃省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对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政发〔2011〕99号),我省将开展2011年度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年度省政府质量奖共设3个名额,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和组织未达到3个的,名额可以空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同时具备《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六个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能源、安全生产、质量等政策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5年以上;
(二)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
(三)执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国家标准,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省内或同行业领先水平;
(四)具备甘肃名牌产品或其它省级以上品牌称号,品牌优势突出;
(五)具备A级以上质量信用等级,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对象(用户、顾客)的重大投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受理部门和申报时间
(一)受理部门:申报企业或组织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办理部门为各市州质监局),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后,统一报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质监局)。
(二)申报截止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2年1月20日结束。
四、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需认真阅读《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了解质量奖的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严格按规定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和电子两种文档模式。纸质材料统一使用白色A4纸,内容采用3号字体双面打印,沿长边装订;电子文档统一用U盘报送。
(三)申报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截止至2011年11月30日,所获证书、资质截止到2011年11月。
(四)申报材料中数据、资质应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五)《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可在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浏览下载,网址:www.gansu.gov.cn;《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可在甘肃省质监局网浏览和下载,网址:www.gszl.gov.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联系电话:0931-8414310
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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