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给食品工业造成负面影响的,并不是偶尔才出现的不实报道,恰恰是频出的食品安全事件,建“记者黑名单”显然是用错了药。
5月份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圣元奶粉、皮革奶、牛肉膏等被媒体夸大,食品安全事件所占比例很小。笔者对此撰文指出,食品问题被媒体夸大,主要责任不在媒体,而在于监管滞后。正是因为制度、技术以及执法环节没有跟上食品工业发展,才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给了不实报道混淆视听的机会。5月份指责媒体“夸大”,6月份就建“记者黑名单”,看来,有关部门非但没有自省,反而变本加厉。
显而易见,建“记者黑名单”这个恶例不能开,否则,每个行业每个部门都有可能跟风效仿,如此一来,某些部门就会利用公权力干扰媒体报道,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恐怕就会受到各种限制。尽管在资讯高度发达的今天,所有新闻一旦上网便天下皆知,建“记者黑名单”并没有多少现实意义,但此举还是让人产生很多忧虑:
一是有关部门没有正确看待舆论监督。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李毅中2007年曾说过一句广为流传的话:媒体非中纪委,不能要求每句话都说得对。这句话今天同样适用于食品行业。二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根源没有找到。根源是什么?无疑是监管滞后,而不是虚假新闻。三是有关部门不太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毫无疑问,食品的归食品,新闻的归新闻——“各管一段”。
无论是媒体还是记者,不仅有相应的制度来约束,而且读者、市场也有“投票权”,根本用不着卫生部门浪费精力。卫生部门有精力建“记者黑名单”,不如把这种激情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显然这更有意义。要意识到,建“记者黑名单”不但换不来食品安全,而且很可能打击了媒体监督的积极性,或许还会给食品安全问题恶化提供了空间。
让人不解的是,卫生部门应对不实报道为何不采用法律手段?楼市“国八条”中指出,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这显然是在依法应对不实报道,卫生部门应该学习学习楼市“国八条”;要意识到,在法治社会,凡事都要依法行事,法律才是应对媒体不实报道的唯一武器,而不是建“记者黑名单”。
笔者特意查询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不实报道,最突出的“不实报道”有两条:一条是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被卫生部门否认;一条是皮革奶事件,被农业部门否认。但这些报道并不是媒体有意捏造来误导人民的——食品标准“内外有别”出自于行业组织负责人和专家之口,而皮革奶来自于一篇事实模糊、作者难觅的网络文章,而不是来自有着严格采编管理程序的传统媒体。
毫无疑问,建“记者黑名单”除了束缚媒体“手脚”之外,对食品安全、公众消费信心、食品工业发展没有丝毫帮助。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可行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方面是完善食品监管制度,提高检测技术,不给问题食品出现的机会,也就是不给不实报道出现的机会;另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力度,让真相跑赢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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