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质量信用网据兰州讯 12月10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我省第十三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我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医疗机构防疫情况
据了解,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经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省临检中心和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兰州市红古区疾控中心、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43医院、金昌市人民医院、金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台县中医医院、华池县疾控中心、崇信县疾控中心、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渭源县中医医院、渭源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漳县人民医院、迭部县疾控中心、临潭县疾控中心、夏河县疾控中心、玛曲县疾控中心、碌曲县疾控中心、合作市疾控中心等20家医疗卫生机构基因扩增实验室已经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省卫生健康委表示,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57家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通过现场验收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其中医疗机构151家,疾控机构10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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