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文提出“八不准”解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
| 时间:2020-11-03 11:37:52 作者: |
| 甘肃质量信用网11月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日,我市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公告》明确提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同时,《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12345、1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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