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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21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时间:2020-09-21 16:03:26   作者:

 甘肃质量信用网9月21日兰州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依据该《目录》,我省逐步将21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

  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是深化乡镇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我省要求各市州政府督促所辖县级政府按照《目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赋权目录,并报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备案。暂时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县级政府逐步下放。

  据悉,此次印发的《目录》,包括行政许可类10项,行政处罚类20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包括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等。行政处罚类包括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罚;对拒不接受环境噪声污染检查或在环境噪声污染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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