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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兰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时间:2020-03-14 19:53:21   作者:

 甘肃质量信用网3月13日讯 为有效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切实保障兰州市民和境外来兰返兰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兰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加强对境外来兰人员的管控。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兰返兰的外籍人员和中国公民(包括在我省口岸入境和省外口岸转道进入兰州市),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街道、社区、单位报备。入境人员亲属或接待单位应在其入境前,提前向所在街道、社区或派出所报备。无固定住所的,要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报备。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以及宾馆酒店等应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或派出所报告境外人员来兰返兰信息。

  所有从境外来兰返兰人员,都要主动配合卫健部门及所在地街道、社区,严格落实兰州市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规定,须集中隔离不少于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报告,并按规定采取防疫措施。

  对境外来兰返兰人员故意隐瞒不报、不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接待单位和留宿场所不及时报告,导致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拨打110举报有关人员线索。

主办单位: 甘肃工合质量信用评价中心 甘肃省工业合作协会 备案号:陇ICP备17004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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