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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执行新的房屋买卖代理费和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时间:2013-04-17 09:39:55   作者:

南宁执行新的房屋买卖代理费和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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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肖世艳广西新闻网

4月16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近日,南宁市开始执行新的房屋买卖代理费和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其中,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在不超过成交价格3%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代理费:0.5%~2.5%

房屋买卖代理费,是房产中介公司在促成业主和客户之间达成房产买卖协议会后收取的费用。按照规定,南宁市现有的房地产中介代理费,应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1.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指从开始委托到完成交易全过程),不能超过成交额2%。

可是,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目前在南宁的房产交易市场,大多是按客户和业主各收1%~1.5%的标准代理费。哪怕是各按1%的标准计收费,也是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已超出政府规定的0.5%~1.5%的计收标准。

按照新的办法,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评估费:5%。

购买二手房需要办理银行按揭,先得评估房产才能办理贷款。按照新的标准,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仍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仍分为7档,每档标准都有所提高。南宁市面上二手房交易以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为主,这一档以前的累进计费率为3.2%。,新标准为5%。。

记者走访了南宁的房产中介市场,发现南宁目前的评估收费都是统一按成交价格总额的5%。来收取。对于以前的3.2%。的标准,大多数评估公司认为标准太低。虽然觉得标准低,因为竞争激烈,评估公司收费又会不同的打折,使得南宁市的房产评估收费有的过高,有的过低,出现了让人看不懂的现象。如彭女士在长湖路上一小区用8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被收取了4000元的评估费;而她的同事在附近另一小区,也以同样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子,被收取的评估费却只有2000多元。

不少市民说:“评估公司的评估收费太贵了,如果不是要委托银行贷款,基本上都是谢绝中介的。”

收费必须亮证

新办法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于今年5月14日前到物价局服务性收费年审窗口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参加收费年度审验。采访中,有中介公司不解地问:“我们是私人企业,又有营业执照,在营业场所也有明码标价,为什么还要办理收费许可证?”

物价部门解释,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属重要的中介服务收费,根据规定,应实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实施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托有关行政部门的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凡未持有《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南宁市物价局将在媒体上予以通报,并根据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相关新闻:

南宁调整房产中介收费标准

当代生活报记者  周珂  雷小琴    

 

核心提示

南宁市民黄先生最近急于出售手中一套房子,工作繁忙的他只能找中介公司帮忙销售。但是,他在询问代理费时发现,有的公司收成交额的3%,有的公司收2%,到底哪个标准是符合规定的呢?黄先生的疑惑如今可以得到解答了。近日,南宁市物价局出台了该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新标准,涉及房屋买卖代理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两项房地产中介服务。按照新标准,房产中介代理收费以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业内人士表示,标准的出台对二手房市场不会产生影响,二手房价不会上涨,不过,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收费标准有所提高。

市场调查

代理收费

多为成交额

2%-3%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在买卖房子时,会选择对房子买卖业务更加熟悉的房产中介公司。收取代理费,是广大中介公司存活的基础。目前,南宁市中介公司代理收费的现状是怎样的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南宁市园湖路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带是房产中介集中地之一,产权交易中心坐落其中。园湖路上这一段100米的路段,就开设了6到7家的房产中介公司。“你们怎么收取代理费呢?”

“买卖双方各抽取一个百分点。”万邦地产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前来咨询的顾客。

记者在桂人房产了解到,这里的收费标准是向买卖双方各收取成交额1.5%的代理费。工作人员还提到,有些买卖双方会通过购房协议来明确代理费由其中一方全部负责。

随后,记者走访该路段旺角地产、恒创地产等多家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业内对代理收费的标准在成交额的2%-3%。而评估费都是按照100万元以下的房子,以5%。的标准收费。业内人士 吴女士告诉记者,中介行业竞争也相当激烈,因此对于代理费收费标准都是定在2%-3%,如果和中介公司签订了独家代理合同的,一般是以3%收取,因为独家代理的房子,中介公司将花费更多的精力为客户提供服务;如果不是独家代理,就低于3%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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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查

代理收费

多为成交额

2%-3%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在买卖房子时,会选择对房子买卖业务更加熟悉的房产中介公司。收取代理费,是广大中介公司存活的基础。目前,南宁市中介公司代理收费的现状是怎样的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南宁市园湖路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带是房产中介集中地之一,产权交易中心坐落其中。园湖路上这一段100米的路段,就开设了6到7家的房产中介公司。“你们怎么收取代理费呢?”

“买卖双方各抽取一个百分点。”万邦地产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前来咨询的顾客。

记者在桂人房产了解到,这里的收费标准是向买卖双方各收取成交额1.5%的代理费。工作人员还提到,有些买卖双方会通过购房协议来明确代理费由其中一方全部负责。

随后,记者走访该路段旺角地产、恒创地产等多家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业内对代理收费的标准在成交额的2%-3%。而评估费都是按照100万元以下的房子,以5%。的标准收费。业内人士 吴女士告诉记者,中介行业竞争也相当激烈,因此对于代理费收费标准都是定在2%-3%,如果和中介公司签订了独家代理合同的,一般是以3%收取,因为独家代理的房子,中介公司将花费更多的精力为客户提供服务;如果不是独家代理,就低于3%的标准。

政策新规

代理收费影响

不大,房产评估

价格略有上调

1、代理收费以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根据南宁市物价局出台的标准,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调整,涉及房屋买卖代理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两项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中,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在不超过成交价格3%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4月10日,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还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于5月14日前到南宁市物价局服务性收费年审窗口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地点: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依法纳税,并自觉接受价格、税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房地产评估价格有所上涨

物价部门调研发现,按照1999年3月15日出台的《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桂价房字[1999]086号)规定,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偏低,因此,制定了新的房产评估收费标准,并从3月20日将此部分档次的收费标准稍微提高(详见3版表格)。根据新的标准,100(含100)万元以下,累进计费率从4%。提高至5%。;101-1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从2%。,提高至2.5%。;1001-2000万元,原标准累进计费率为1%。,新标准为:累进计费率为1.5%。;2001万元-5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从0.5%。提高至0.8%。;5001万元至8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从0.3%。提高至0.4%。;8001万元至100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不变,仍为0.2%。;100001万元以上,累进计费率也不变,仍为0.1%。。

 

业内分析

对二手房价

不会产生影响

中央“国五条”出台时,虽然政策尚未落地,但在南宁市也引起了骚动,3月份的二手房成交量创了近两年来的新高。如今,南宁市物价局出台的房屋中介收费标准,指向性更强,也更明确,对二手房市场是否会产生影响呢?

“对二手房价不会产生影响。” 南宁龙邦源房地产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张飚说,据他了解,房产中介的收费一直没有超过3%,此次出台,再次明确了代理费收取标准,对二手房价格不会产生影响。对于评估费用,其实一般多是买方承担,因为如果买方要贷款买二手房,那么银行需要看这套房子值多少钱,这就需要评估,评估一般是买方行为。如果买卖双方在评估中有协议谁付款,这个规定对原始房价也不会有影响,按照新规,100万元的房子收取的评估费是估价的5%。,比原来4%。多了1000元,对于几十万上百万的房子,1000元的费用不足以影响房价。

业内人士吴女士也告诉记者,随着业内竞争的愈发激烈,各公司代理费都不会轻易提高,因此也不会影响房价。而房产评估只是购房者需要办理抵押贷款,银行要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才能向购房者发放贷款,卖方一般不会主动评估,加上新旧收费标准差别不大,因此,对二手房市场不会产生影响。【详细

 

南宁二手房估价成本提高 80万房子评估费比以前多

当代生活报记者  周珂  雷小琴

核心提示

南宁市此次出台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新标准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方面的收费标准出现了轻微提高。为了更通俗直观地说明新旧标准之间的差异,本报记者假设了3种房产交易情况,分别为80万元、150万元以及200万元等3种(注:目前市场上交易的二手房价格普遍在200万元以内),让我们一起来算一算,这3种交易情况下,要花多少评估费。

南宁执行新的房屋买卖代理费和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80万的房子】

新标准评估收费为:

80万元×5%。=4000元

旧标准下的收费:

80万元×4%。=3200元

差额:800元

【150万的房子】

新标准评估收费为:

100万元×5%。+(150万元-100万元)×2.5%。=6250元

旧标准下的收费:  

100万元×4%。+(150万元-100万元)×2%。=5000元

差额:1250元

【200万的房子】

新标准,评估收费为:

100万元×5%。+(200万元-100万元)×2.5%。=7500元

旧标准下的收费:

100万元×4%。+(200万元-100万元)×2%。=6000元

差额:1500元

温馨提示:

购房者在购房时,如果发现中介公司没持有《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参加年审,购房者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对违规企业,南宁市物价局将在媒体上予以通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予以严肃查处。【详细

南宁执行新的房屋买卖代理费和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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