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过后,珠宝检验所会收到多位市民对旅游过程中购买的珠宝首饰进行的委托鉴定,其中部分检验结果与购买时商家承诺的产品不一致。商家宣称的“A货翡翠”其实是经漂白、充填处理的B货翡翠,“红宝石”其实是合成红宝石,“和田玉”其实是石英岩质玉,“钻石”其实是合成立方氧化锆或者合成碳硅石。省质检院珠宝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景区或者旅行社指定场所购买珠宝玉石产品一定要留好购货凭证,必要时保留视频或图片资料,购买后及时到正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为旅行社指定购物场所或推荐购物,消费者一定要确认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有相应维权条款,如果有的话可以及时联系旅行社进行维权(维权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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