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维权导航

营造和谐文明的消费氛围 12年度消费者投诉情况综述

时间:2013-03-20 14:43:14   作者:

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加大消费教育力度,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依法维权,2012年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01件,解决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4万多元,接待来访和咨询11723人次。在全年度投诉中,质量问题占67.39%,其他涉及售后服务、价格、营销合同、安全、计量、假冒、虚假宣传等方面。与2011年比较,全省消费者投诉总量下降57%。和谐、文明的消费氛围越来越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向往。质量问题投诉仍然突出

  2012年度虽然投诉总量下降,但整体来看,对质量问题的投诉居高不下,尤其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生活、社会服务类的投诉位居前列。如,2012年5月,消费者徐女士在一苹果互动体验店花11498元购买了一台MacBookPro11寸笔记本电脑,使用不到半年就出现黑屏、死机故障,多次到体验店维修未能解决问题。2012年4月,李先生在某老布鞋店花87元买了一双女童鞋,发现严重脱色后当即去鞋店交涉,鞋店不予退款。2012年3月,某小区383户业主代表郑某等三人到消协投诉称,小区物业在管理小区方面存在安全、卫生、费用等诸多问题,涉及对电梯维护不及时电梯运行不良、物业安保人员不按合约开展巡防安保工作、楼道垃圾卫生无人管理、电费民用和商用不分、物业管理费用高等20多项问题。新的投诉热点呈新趋向

  随着商品质量方面投诉的增多,售后服务的投诉出现新热点,全年度对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占总投诉量的6.81%,集中表现在消费者对房屋及装修类、电信服务、生活和社会服务的投诉,主要是经营不规范,缺乏职业道德,维修过程中以次充好,维修时间长,收费不合理、不透明,售后服务质量较差,从业人员素质、专业知识水平不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经营者不积极解决,避而不见,拖延或找借口敷衍,致使部分纠纷久拖不决。

  中介服务类投诉不断涌现。房屋中介存在着虚假宣传、诚信缺失等问题,利用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抽取中介服务费或从中赚取差价。劳务中介存在着片面宣传薪酬,巧立名目收取中介费等,一旦目的达成,就以种种理由推迟履约时间,甚至携款潜逃。家政服务中介存在合同约定不明确、服务质量不到位等。教育培训服务中介存在交钱后未上课不能退费或需要扣除事先没有定价的高额教材费,教学过程中频繁更换老师,达不到事先承诺的标准等。

  汽车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方面。近年来,老百姓购买汽车的欲望强烈,对于热销车型,消费者不惜同意经销商众多侵权条款签订购车合同, 加价提车就成为一些畅销品牌汽车经销商惯用的伎俩。个别经营者采取"饥饿式"营销手法,通过产量控制或囤货等手段制造供不应求的假象,为加价销售创造条件,致使消费者不加价只能无限期等待。

  在沐浴、足疗服务业,部分经营者不诚信经营,问题主要集中在服务时间过短或不到位、价格未公示或不明显、增加服务项目不事先告知等方面。难点投诉维权难

  房屋类纠纷难维权。近年来,随着房地产的不断升温,涉及房屋类方面的各种问题不断涌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质量、合同、虚假宣传和售后服务。究其原因,一是当前部分房地产行业诚信缺失情况较为严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配套设施不兑现,延期交房,不按合同约定赔偿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房屋面积随意涨、缩水,而且房屋质量鉴定难、费用高、时间长,诉讼难耗时费力,个别房产公司有恃无恐,漠视消费者权益,故意拖延无理拒绝,不愿意调解。三是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致使部分纠纷久拖不决。

  网购投诉不断,解决率低。近年,不同于传统实体店购物方式的网购、邮购和电视购物等非现场购物方式越来越受欢迎。然而,这种以低价为主要竞争手段的销售服务,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互不照面的情况下,监管的缺乏容易被一些不讲诚信甚至不法经营者滥用,不少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很难维权。

  快递服务监管缺力,维权得不偿失。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快递服务加大了监管力度,但由于快递公司多为加盟性质,品牌代理商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发生消费纠纷,往往是寄、收两地快递公司互相推诿,消费者两头受气,很难及时成功获赔,其花费的精力也让消费者深感得不偿失。

  预付卡消费缺规范、难解决。近年来,很多行业的商家为招揽客户和促销,纷纷推出"会员卡"、"贵宾卡"、"打折卡"等预付式消费卡,持卡消费可以给消费者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但是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如发生消费纠纷,则终止消费退款难、虚假承诺兑现难、企业变更履约难、携款逃跑追偿难。

  装修建材类投诉调处不易。由于装潢期间存在多种不确定性,而且家装建材市场鱼龙混杂,产品名目繁多且良莠不齐,许多建材的质量问题不能立即显现且装修涉及多套工序,加之消费者缺乏对相关产品特性的了解,一旦出现问题,经营者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由于责任难认定、赔偿缺标准等因素,消协介入调解难度较大并且成功率较低。

  针对形形色色的消费纠纷,省消费者协会提示,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出现消费纠纷时要正确面对,不逃避责任,及时化解纠纷。广大消费者也要主动学习消费知识,依法维权,理性科学消费。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加大对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投诉量较多的商品和服务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督促经营者整改,维护和谐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卢海)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进入青新论坛 ] [ 关闭窗口 ]
 
 
·3月15日全省受理消费投诉720件
[03月18日]
·今年“3·15”前后我省消费者投诉量下降
[03月17日]
·昨日西宁地区百余件消费投诉得到受理
[03月16日]
·2012年度全省消费投诉解决率为99%
[03月15日]
·西宁市消费投诉总量逐年下降
[03月13日]

主办单位: 甘肃工合质量信用评价中心 甘肃省工业合作协会 备案号:陇ICP备17004427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905号

联系电话:0931-4128982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统办一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