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11年消费投诉情况显示,我省房地产投诉案呈上升趋势。霸王条款、定金纠纷、逾期交房、规划改变、产权证纠纷、房屋质量纠纷、物业纠纷……“房产维权”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
房产纠纷多种多样
2011年9月,张某向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兰州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购房入购买由其安装的指定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及天然气壁挂炉。
据调查,张某的母亲2010年4月份定购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宅一套,年底办理交房手续时,开发商出示了一份《商品房权属登记、办理入住各项税费一览表》,表中天然气壁挂炉5380元/套、太阳能热水器2200元/户,张某的母亲对两项收费提出异议,但开发商以不缴纳上述费用不予交房拒绝了张母的异议。无奈之下,张母缴纳了两项费用共计7580元。
工商部门调查核实后,认为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于2011年9月27日立案调查。
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工商所孟所长告诉记者,这是兰州市首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独占地位限制公平竞争案。当年11月21日,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罚款6万元的决定。
房产纠纷无独有偶,归根结底都与房地产开发商有着脱不了的关系。记者调查了解到,购房过程中的房产纠纷主要集中在房屋成交价格存在差异、交房时间延误、实际所用材料与承诺不符、开发商利用独占地位限制公平竞争、房屋质量不过关、随意更改公共建设配套设施等方面。
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工商所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该所受理建筑房地产市场消费者申诉举报155起,其中房屋纠纷占申诉总量的80%,物业纠纷占申诉总量的20%。同时,2011年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数量比2010年(受理114起)明显增多,房产投诉数量上升。
二手房纠纷成为投诉热点
2011年10月25日,王梦林老入在某中介公司看中了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的一套房屋,价格43.8万元。当时房屋中介入员介绍,这套房子是1993年修建的,属于产权房。于是,她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了1.3万元的定金。
但是,老入随后了解到,该房屋是1983年修建的,并且是某单位的房改房,按照规定不能转让。王梦林随即找到房屋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定金。但房屋中介公司却以签订了合同为由,拒绝退还定金,并要求她按照合同尽快交付剩余房款。
王梦林认为该房屋中介公司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遂来到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兰州市工商局市场管理二分局建筑房地产工商所投诉。工商所调查发现,该房屋确属某单位房改房,只能由本单位的职工居住或者其子女继承,不能进行转让和出售,房屋中介有隐瞒产权的行为。随后,工商所责令房屋中介退还老入的定金。2011年11月29日下午,王梦林终于拿回了买房定金。
“这是二手房交易纠纷中的典型案例。”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办公室白主任介绍说,“近年来,兰州房地产飞速发展,二手房市场也日趋繁荣,二手房交易纠纷随之逐渐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和难点,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
据悉,2011年兰州市二手房交易投诉达到100余件,约占房产纠纷投诉的70%。二手房中介机构缺失诚信,经纪人员执业素质低下,违规代理、非法牟取佣金现象严重。
房产消费维权难
“房产纠纷涉及面广,房地产企业、物业公司、中介机构均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但目前我国还没有解决房产纠纷的专职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广大消费者遇到麻烦后总处在不能迅速解决问题的尴尬境地。”采访中,省消协工作人员指出了问题的关键。
兰州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银波也指出,房地产纠纷案件一般金额较大,与当事人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并存在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且意见分歧较大的情况。这些客观原因往往导致问题久拖不决,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据了解,大部分消费者,对如何进行房屋的购买、验收、物业管理等专业知识都比较贫乏,对所签订合同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发现问题后只能被动地与开发商、物业公司按照所谓的工作流程解决,合法权益难以维护。
对此,孟所长指出,规避房产纠纷的根本还在购房者自身,消费者必须严把合同关。她说,“所有的纠纷都是合同问题,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特别要注意单方面制定的制式合同,对有争议的问题要尽量写进补充条款,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省消协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为避免房产纠纷,应尽量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多方咨询,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开发商,详细了解房屋的性质、卖方的资质,检查相关证书和手续是否办理齐全,按合法的程序购置房产。并注意留存好相关手续和票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物业等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要时咨询律师寻求帮助,最大限度地保证自身的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工商局、消协、房管局的行业规范检查以及维权工作虽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但终究还是治标不治本,行业的交叉管理已严重制约了消费者维权。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应对房产行业尽快出台一个统一的管理规则,以解百姓购房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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