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质量信用网》(网址:www.xbqyxy.cn、工信部备案号:陇ICP备1700442号、公安备案号:甘公网安备62010202001905号)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备案、甘肃省通信管理局批准,由甘肃工合质量信用评价中心(原名称:兰州工合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于2010年10月联合建立并开通的甘肃第一个为行业诚信建设提供全面信息服务的门户网站,网站成立以来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现已成为诚信建设著名门户网站之一。《甘肃质量信用网》的【企业风采】、【信用建设】、【黄河评论】和【体系认证】及【旧文原创欣赏】是其特色栏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是经甘肃省通信管理局批准,由甘肃省工合质量信用评价中心(原名称:兰州工合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于2010年10月建立并开通的甘肃第一个为行业诚信建设提供全面信息服务的门户网站,网站成立以来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现已成为诚信建设著名门户网站之一。
第二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采用会员制管理。
第三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的一切活动和行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约束。
第四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由兰州质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管理。
第五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所有会员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会员资格及分类
第六条 凡承认本章程、合法经营的国内外独立实体、个人、法人单位及政府机关均可申请入会。
第七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会员分为企业会员以及个人会员
1、个人会员:由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个人直接向甘肃质量信用网申请,交纳200元人民币/年。
2、企业会员:由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法人主体直接向甘肃质量信用网申请,交纳2000元人民币/年。
第八条 会员必须严格按照入会申请表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个人资料,以便本中心审核其入会申请及会员资料存档。
第九条 自动退会或因违反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后,甘肃质量信用网将不退回与会籍有关的任何费用。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会员类型包括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 。会员的权利指网站资源 、微信公众号《甘肃工合培训网》、网站活动所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服务。
1 个人会员
1.1 享有网站论文集板块资料免费下载,享有网站所有栏目内容评论功能,优先发表论文在网站以及杂志,协助推荐。
1. 2 享有“甘肃工合培训中心”培训项目的会员价。
1.3参加网站活动优惠并享有部分活动论文。
1.4享有“甘肃质量信用网”标识的会员标识使用权利、享有对“甘肃质量信用网”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2企业会员
2.1 享有网站所有有偿板块资料共享的权利,享有发布信息的权利(包括资讯栏目、产品栏目以及招聘栏目),享有网站广告八折优惠。
2.2 享有“甘肃工合培训中心”培训项目的会员价。
2.3 享有本网“产品推荐栏目”每年6次的产品推荐服务。
2.4 参加网站主办活动大幅优惠,协助以最优惠方式参加行业政府以及协会活动。
2.5 享有“甘肃质量信用网”标识的会员标识使用权利;享有对“甘肃质量信用网”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甘肃质量信用网会员章程、甘肃质量信用网有关管理规定和入会协议,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遵守社会公德,接受甘肃质量信用网管理;
2、保证网上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保守国家秘密;尊重个人隐私;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
3、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甘肃质量信用网已经变动的会员资料,保证会员资料的及时更新。
4、妥善保存会员帐号和密码,禁止将会员和帐号透漏给任何第三方。禁止利用会员帐号和密码从事任何未经授权的活动,会员对于发生在其会员帐号和密码下的所有活动承担完全责任;
5、已经退网或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员仍有保守与甘肃质量信用网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保密期为三年,并且不得再以甘肃质量信用网会员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6、按时交纳会员费用。
第四章 西部企业信誉网的运营管理
第十二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的权利及义务:
1、甘肃质量信用网有保留对会员章程修改的权利。更改后的章程将在网上公布或以电子邮件通知会员。更改后的章程在公布后48小时自动生效,旧章程同时终止;
2、发展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会员活动;
3、甘肃质量信用网有权对本网站的会员资格、技术、产品、信息等发布过程进行审查和监控,有权对不符合甘肃质量信用网认可的信息不予发布,并无需就此通知发布人;
第十三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及其运营服务机构对于直接或间接因下列情况而引发的对会员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由于黑客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通信网络故障和其他的意外或事故造成的甘肃质量信用网的中断或差错;
2、由于使用甘肃质量信用网所链接的其他网站与组织的信息和服务;
3、由于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
4、由于会员的不当、违法或恶意行为;
5、由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变化,而导致甘肃质量信用网的关闭或服务中断;
6、由于政府限制、罢工、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第五章 甘肃质量信用网内容的所有权
第十四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提供的文字、数据、信息、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均受版权等其他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不能擅自复制、修改。
第十五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和甘肃质量信用网共同所有,任何人或企业需要转载其中文章或数据信息,必须征得这些文章、数据信息的作者或所有者或甘肃质量信用网授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用户注册前,请认真阅读该章程。根据本章程,用户注册成功后,即成为甘肃质量信用网会员,并享有在该网站的权利和义务,并将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甘肃质量信用网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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