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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7-01 17:03:10   作者:

甘工信发〔2016〕204号

各市、州工信委,省移动公司: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信部开展推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的通知》(省工信发[2015]422号)、《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市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情况通报》(甘工信发[2016]38号)、《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19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全省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能够有效地为企业降低管理和信息化运营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信息化运营水平,是扶助中小微企业行动的重要工作。目前,各市州已经明确负责科室,指定了专人负责跟进此工作,下一步要逐户与企业沟通,指导企业选择使用适合企业自身条件的信息系统。各市州工信委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的重要性,把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省工信委将按季度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二、认真宣传,做好推广

各市(州)工信委要加大对推广使用云平台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中小企业两化融合的必要性及云平台保密安全、快捷效率的作用,要组织好企业集中培训,主动联系各市州移动分公司免费为企业做好具体使用培训。同时,省移动公司要做好工作的统一安排,要安排各地移动分公司积极联系市州相关科室及负责同志,做好沟通协调,协同做好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免费培训等相关工作。

三、争优创先,表彰先进

为进一步激励各市州工信委和移动公司共同做好此项工作,省工信委将在三季度选取工作开展较好的市(州)召开现场会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共享先进经验。年底将对组织开展好的市(州)工信委和移动公司进行表彰,并对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信息化业务较好的小微企业进行表彰。

 

附件:2016年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试点企业数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2016年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试点企业数

市州

2016年试点企业数

临夏

20

兰州

500

定西

45

平凉

50

庆阳

45

武威

80

张掖

50

酒泉

50

天水

50

陇南

50

甘南

10

白银

50

金昌

50

嘉峪关

10

合计

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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