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我省提前一年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任务

时间:2013-01-07 09:18:35   作者:

消除重大污染隐患 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省环保部门和西宁市、海北州政府了解到,通过各方面积极努力,集中攻坚,我省提前一年完成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任务,消除了重大铬污染隐患。

  (一)

  我省原有历史遗留铬渣57.84万吨,是原青海化工二厂、西宁皮革化工厂、青海铬盐厂在1955年至1997年期间生产铬盐所产生的含铬废渣,企业破产关停后,成为历史遗留无主铬渣,分别堆存在原海北化工厂、原湟中县化工厂及西宁市七一路西延长段、杨沟湾、付家寨5个堆放点,全部分布于湟水流域(其中西宁市堆存54.24万吨、占总量的93.8%),堆放时间久远,最长时间达五十余年,成为影响西宁市及湟水流域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污染隐患。为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铬渣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2009年10月将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综合治理作为需要国家帮助解决的重要问题,向来青视察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作了汇报,随后省政府多次与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进行衔接,推进了我省历史遗留铬渣综合治理项目的落实。省人大、省政协将铬渣治理列为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内容,积极建议国家予以解决。省政府主管领导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5次深入铬渣堆存处置现场调研,主持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到2010年7月,国家先后批准了我省原海北化工厂、原湟中县化工厂、青海中星化工有限公司、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四个铬渣治理项目,总投资3.4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04亿元,要求2013年底前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置任务。

  (二)

  为确保历史遗留铬渣得到安全处置,我省把科学选定先进环保处置工艺作为重中之重,在先行试验的基础上扎实有序推进。 (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2009年,确定由青海中星化工有限公司和青海新型建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利用当时较为普遍的干法解毒系统对原湟中县化工厂、原海北化工厂铬渣进行无害化处置试验,但监测结果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省政府果断决定停止干法解毒处置试验,采用有关专家推荐的湿法解毒技术进行试验性铬渣处置。为做好铬渣试验性处置工作,我省安排专项资金,在西宁市建设了日处理100吨铬渣的湿法试验性处置工程,招标选择专业处置企业中环瑞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处置工作,当年处置铬渣1万吨,解毒效果良好,达到国家标准,处置工艺和效果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为我省保质保量高效完成铬渣处置任务奠定了基础。

  目前这一工艺已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铬渣解毒处置推广示范项目,山西、陕西、河南、新疆、天津等省市多家企业已借鉴采用我省铬渣处置工艺技术。

  为确保我省所有堆存铬渣尽快实现无害化处置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经委、省建设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和西宁市、海北州政府各负其责,加快节奏、狠抓落实,使铬渣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2012年1月,省政府召开第6次全省铬渣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加大力度,倒排工期,调整时限,提前一年完成处置任务,安排进一步挖掘处置潜力、优化处置工艺、扩大处置能力。西宁市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加快推进铬渣治理进程。西宁市七一路延长段铬渣堆放点地处市中心,安全清理处置该处的10万吨铬渣,需先行拆迁3栋居民住宅楼,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居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搬迁方案,按照“特事特办、紧事紧办”的原则,抽调人员对所有搬迁户进行入户调查掌握情况,并由市城投公司先期垫付1.2亿元对202户居民及附属设施实施搬迁。市铬渣治理协调领导小组采取周会议、旬安排、月总结、季分析的做法,按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市城投公司通过挖潜扩能等措施,将原日处置850吨铬渣的生产线扩大到日2000吨。同时,省政府决定,对中星化工有限公司实行停产关闭,妥善安置职工,整体改造搬迁,采用先进技术,完善工艺流程,实现循环生产和零排放,这些措施,一方面加快了历史遗留铬渣处置进程,一方面杜绝了新的铬渣产生。省环保厅、省经委和海北州政府千方百计加快海北历史遗留铬渣的处置进度,于2012年6月完成了原海北化工厂铬渣处置任务。通过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我省铬渣处置工程快速推进,截止2012年12月,我省西宁、海北5个堆存点的57.84万吨历史遗留铬渣完成了无害化处置,比国家批复的项目完成时间整整提前了一年。

  (三)

  铬渣中含有大量的六价铬,是重金属类污染物,属于国家明确界定的危险废物。为有效保证铬渣安全规范处置,防止二次污染,针对我省铬渣堆存数量大、地点分散、转运距离长、处置标准高等特点,省市环保部门制定了科学的监管方案,对铬渣的挖掘、转运、解毒、综合利用、环境监测、应急预案都做了详细规定。西宁市、海北州专门成立了铬渣治理环境监管办公室,抽调专人对铬渣处置进行全过程严格监管,实时监督挖掘现场,使用专用车辆转运解毒渣和原渣,采取专用车辆编号管理、途中押运、拉运限载、防止扬尘等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保证了铬渣拉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环保部门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各生产线处置状况进行24小时监管,对解毒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及周边土壤、地下水及时监测,并实行每500吨一个批次的处置效果监测,确认合格后安全填埋,实现了规范转运、高效解毒、安全填埋的处置目标,解除了我省铬渣污染的重大环境风险和隐患,为保障沿湟地区各族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作者:张海虎)

主办单位: 甘肃工合质量信用评价中心 甘肃省工业合作协会 备案号:陇ICP备17004427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1905号

联系电话:0931-4128982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统办一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