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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源雅居业主苦等房产证近一年 每户3000元赔偿金无着落

时间:2012-01-10 15:48:28   作者:

眼看交房就要满一年了,可是房产证却一直没有踪影。近日,家住肥东店阜镇宝源雅居的李先生终于盼来了梦寐以求的房产证,可是对于业主们要求的“房产证延期损失赔偿”,开发商却一直没有给予答复。

    业主苦等房产证11个月 3000元赔偿无着落

    自2010年底交房后,宝源雅居的十几栋楼业主都在为同一件事犯难,那就是本该在交房后90天“到手”的房产证却一直没有消息。眼看交房都11个月了,最近房产证是盼来了,但是开发商却不愿意对房产证延期的行为进行赔偿,而且据业主反映开发商态度有点“横”。

    “交房都11个月了,一直没证,前天看见开发商发的拿房产证通知了,说三天内去售楼部拿,不拿就别拿了。”业主李先生对开发商延期发证的行为很不满。李先生同时还表示,因为考虑到延期发证的赔偿问题没有得到答复,所以他去了售楼部但是没有拿证。

    李先生介绍说,同样面临赔偿问题的有15栋楼,“总共大概有一两百户都是这样的问题,现在就是要求他按交房90日之内发放房产证的规定来,延期多久就赔偿多少给我们。”李先生这样说到。另据记者了解到,赔偿的金额大概为每户3000元左右。

    肥东县房管局:房产证早就发放

    记者随后将宝源雅居业主所面临的事情反映到了肥东县房管局,据办理房产证的部门工作人员介称绍,“因为交房后还有银行审批、他项权证等中间环节,所以交房后要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房产证,但是宝源雅居的发产证早在今年7月份就发给开发商了。”

    12月5日下午3点,根据业主提供的号码,记者也致电了宝源雅居售楼部,售楼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稍后会回电给出解释,但是截至发稿开发商仍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面对宝源雅居业主所面临的问题,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据律师称“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购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而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三种期限分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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