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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提醒:警惕农资销售中的骗术

时间:2011-12-26 16:42:16   作者:

近日,山东省阳信县质监部门在“农资打假护农”过程中发现,一些外来入境农资产品质量仍然存在较多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化肥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瞒天过海,使用种种骗术,严重损害了农民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农资市场秩序。在此将这些骗术作介绍如下: 

  骗术之一:以非成品形式存放于仓库,出库时突击包装。这些存在问题的化肥生产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就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人为减少原料投放比例,以此扩大利润空间。这种复混肥的有效养分含量往往比标注含量低十几个百分点,而根据当前市场的原料配价,总养分含量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生产企业每吨化肥的利润就会增加20-30元钱。这种劣质化肥一旦流入市场,对农业生产和农民造成的损害是可想而知的。令人气愤的是,这些企业为了躲避质量检查,竟在《产品质量法》上动起了歪脑筋。他们生产出劣质化肥后,并不进行完全包装,而是采取了装袋不封口、暂不放合格证或是用非正规包装袋包装的方式,伪装成半成品。待到需要出货时,再组织人员突击包装,而且是卖多少就装多少,绝不让这种产品以待售成品的形式存放于厂房内。这样,在质监人员进行质量检查时,他们就诡称这些产品是半成品,不能代表企业产品的质量。从其真实目的来看,这些企业实际是利用《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产品样品只能在市场或企业成品仓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的规定,同执法人员狡猾对抗。 

  骗术之二:以假充真,用非硫酸钾化肥冒充硫酸钾化肥。执法人员在抽样检验后发现:一些标明硫酸钾化肥的产品经检验其含氯量明显超标。如果这些产品用于果树、蔬菜等农作物,会引起果树不挂果、死亡、蔬菜生长失常等现象。在调查后才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使用价格低廉的氯化钾作原料,而在包装袋上并不按标准要求标出含氯量,其目的非常明显,就是欺骗消费者,获取高额利润。化肥产品的真伪优劣不容易识别,一般需要检验后才能知晓。而化肥产品的质量对于农业生产却有着重大的意义。化肥质量不合格会给农民朋友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执法人员为此提醒农民朋友,购买化肥时一定要认清正规生产企业的产品,确保买上合格的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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