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特种设备得到广泛的使用,从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队伍日趋庞大。但由于客观原因,从业人员的来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给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留下了隐患。如何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考核,适应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需求,已成为社会目前所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培训单位及考核单位、发证单位均要认真理解读懂新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的条款。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虽然得到不少用人单位的认同,但仍有不少企业在这方面认识不足,舍不得投入。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但很多企业对持证上岗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加之培训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因而出现企业从事特种设备操作和管理的人员无证上岗或者一个特种设备作业岗位只有一个证以应付安全监察,部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
(2)目前各企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主要来源于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和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较差的劳务人员,而职业院校开设的专业基本是机械制造、电子技术等通用专业,与就业后从事的特种设备作业存在一定差异。学生毕业进入企业工作后,必须依靠企业提供这方面的后续教育培训。但是不少企业困难重重,要对一批尚无特种设备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投入,因此部分企业对“持证上岗”制度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此外,有些小型企业,忽视培训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忽视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现象比比皆是,而且安全投入普遍不足,有的企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根本就不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培训,任其无证上岗,这些企业成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未经培训教育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成为伤亡的主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2019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情况通报》中指出:”2019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130起,死亡119人,受伤49人。事故原因从管理层面分析主要是因为使用、管理不当发生事故,占总起数的87.10%左右。违章作业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因此,要大幅度减少特种设备方面的事故,就必须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身上下功夫,必须提高培训质量,确保考核合格,严把发证关。
2、企业、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有的未取得培训资质也从事培训工作。由于这些培训机构不具备相应的实习场地、设施,师资缺乏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学员进行有力的指导,特种设备作业的实习科目受到很大限制,只能进行简单实践或干脆就不实践,使得整个培训质量不高,流于形式,不能达到国家要求的相应技能和水平,为以后的工作埋下了隐患。
(2)有的培训机构不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中的要求进行培训,随意削减授课时数。
(3)培训教材内容滞后,标准未更新,有些教材、课件陈旧,仍年复一年重复使用,有些内容已经由于特种设备的更新换代不再适用,有的内容已经严重脱离实际,跟不上当前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
(4)培训教师存在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际操作、轻视素质提高的现象。由于授课老师大多从技工学校、企业或培训单位非专业培训人员中聘请,未从事过相应工种工作,未参加过省市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设备作业师资人员的培训,不具备相应的授课资格,对特种作业的培训目的不是特别明确,往往突出了理论和技术而忽视了安全和实践。普遍存在实践经验缺乏或根本没有实践,上课照本宣科,理论讲解比较多,实际操作训练少,特别是紧急预案的操作更是没有;不能理论联系实际,极大地影响了培训质量。
3、从考试机构来看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四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70分合格”。但目前有些地区的考试只注重理论知识考试,而忽视了实际操作考试。
(2)有的考试机构考场纪律抓得不力,考试要求不严。
(3)近两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大力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考核模拟化工作,此项工作的效果很好,但资金投入大,购买设备成为难题。
4、发证机构的力度有待加强
(1)监察机构措施欠坚决。在安全监察工作中,对于无证上岗、逾期未改正的企业,往往是责令限期改正多,未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给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造成了侥幸心理。
(2)关于复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1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1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但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程、规则、标准变化更新很快,如果复审时不参加继续教育、不需要考试,长期下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新的知识和国家规定就会不掌握。
二、建议
1、 强化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媒体进行深入宣传,使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熟知,从而在全社会形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者用人单位不予聘用的良好氛围。
2、 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罚,对于违法违规现象要依法查处,对违法企业形成震慑力。
3、充分利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系统”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中明确规定,发证机关应在发证或复审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把作业人员信息输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系统”,确保特种设备作业证可以联网查询,以便使用单位能有效识别证件的真伪。
4、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进一步规范管理,杜绝企业借证行为。
新版特种设备作业和管理证件依然保留“聘用记录”内容,杜绝了部分企业自身没有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而从其他企业借证应付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的现象。
5、大力开展异地复审,降低企业成本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需要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在复审期满前1个月向发证机构提出复审申请。根据此规定,建议有效期满复审时须参加必要的继续教育,并且积极尝试异地复审,为复审人员提供便利。
6、 规范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质量
(1)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质监部门不再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实行市场化,一时间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是,培训机构存在门槛低,小而散,小而乱,培训质量低迷徘徊,社会反响不好。为此,监察部门理应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对于申请培训资质的机构要从师资、场地、设施等方面出台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2)对培训师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培训教师应持证上岗。建立教师库,授课老师应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多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并由相关部门对其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授课教师资格证书,以保证培训的质量。
(3)改善培训教学条件,采用电化教学、投影教学等先进的科技手段,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的声、光、图、影的强刺激效果对事故案例进行演示,以期从思想上认识到“三违”操作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遵守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4)实施有针对性的、高效率的培训。对于高学历和已经具有一定自学能力的群体可以鼓励线上自学,以弥补集中培训时间的不足;对于产业工人和务工农民,应重点培训,从基础培训抓起。
另外,除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门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外,还应注重必要的法规知识、安全意识、安全价值理念、责任意识、职业道德、事故案例等内容的教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特种设备日后的安全运行。因此,应从培训的源头抓起,严格考核,严把质量关,使持证人员合格上岗,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作者 张培玲 系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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