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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总工会遴选工作人员面试违规操作

时间:2013-01-23 09:49:03   作者:

 2012年9月底,南充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于是我报了名,通过了笔试并参加了面试。但是面试过程中出现了不全面、不系统、不完善、不规范、前后不连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我对面试工作提出质疑:其中有没有弄虚作假、泄密失密、索贿、受贿、渎职的行为,我不得而知。这需要相关部门对考试过程(包括面试的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按照《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面充市总工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第九条纪律与监督的规定:此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我对面试评委只有5名,而且多数来自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评委会成员包括工会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纪检组长、财务部长在内)。5名评委、可以确认其中4名都来自用人单位,这显然违反了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面试由评委会负责。评委会由7至 11名人员组成,具体组成人数应为单数。其中用人单位的评委为2-3人。评委应具备相关职位所需知识,并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聘请。评委名单不得提前公布。  二是《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第三十五条  面试考官是对应试人员进行面试测评的实施者,实施面试由考官小组进行。面试考官小组由具备考官资格的7名或9名人员组成。 

     《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暂行办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纠正,宣布考试录用无效,并会同监察机关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应该宣布考试无效。

     市级机关遴选工作人员,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也特别关注。那么遴选考试就应该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尤其是面试,就应该严格按照考试公告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暂行办法》《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为公开遴选面试占分50%。而公开考录占分30%就严格按照《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暂行办法》《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的。这样就做到了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相对于笔试,面试工作如何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公务员遴选、录用考试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行风、党风、社会风气,更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的局面,如果发生问题,则将会给人事考试和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面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是当务之急。在这样的考试中,就不应该出现不全面、不系统、不完善、不规范、前后不连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让考试真正成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

     令人不解的是,到日前为止,面试成绩还没有在南充人才网上公布。谁知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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